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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强力推进环境问题整改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泸州环保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信】

长江泸州段全长136公里,

占长江四川段224公里的61%,

作为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泸州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必须

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任

扛在肩上。

2017年以来,我市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把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破口和重要契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交出了不断刷新的喜人答卷

今年1至7月,我市主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4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8 %,改善率位列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9.9%,改善率排名全省第三;

全市地表水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85.71%,沱江入长江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标准,长江出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同比上升;

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高位推动

上下齐心抓整改

紧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市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先后60余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整改工作推进会、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专项研究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我市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对县区、市级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明确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推动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市、县(区)两级均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并集中办公,全面负责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工作高效运转。


聚焦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我市先后制定下发《泸州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泸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原则,将每个问题细化为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挂牌销号。对整改中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以直接向主要领导发“点球”的方式交办,2017年以来,分区域、领域发出“点球”200余个,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有效杜绝问题整改“空转”。


分类施策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环境问题整改,必须出重拳、下猛药、治源头。我市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原则,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整改,强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着力让泸州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全力修复长江生态。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平方公里、岩溶区和石漠化面积946.2平方公里。全面整改完成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法取缔58座非法码头,对6座码头完成规范提升;全部转运或平场消化81个砂石堆场,并实施生态复绿,共计消减砂石约4340万立方米;取缔62处网箱养殖设施,确保长江生态系统得以休养生息。


全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市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排查整治,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投入4800余万元狠抓排污口取缔、违建拆除等,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


大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全市已建成9座城市、9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加快推进2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整改完成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和叙永县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加快推进城市有机废物协同处理项目、泸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和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切实提升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能力。


全力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关闭搬迁全市禁养区内全部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148家老旧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泸县20万吨/年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全力整治“散乱污”企业。2017年以来,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停产整改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已停产关闭191户,完成整治34户、搬迁9户。




督导问责

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我市建立市领导牵头督办环境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向牵头市领导发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提示卡,切实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今年以来,市领导带队共开展三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导,通过强化督查督办,确保了问题整改的进度和成效。同时,市纪委监委全程介入问题整改,深入剖析造成环境问题的主观原因,深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全市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共约谈63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问责206人,有力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效果到位。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22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完成整改219件,整改完成率为96.5%;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由市长信箱和“12369”环保热线电话接受的122件投诉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四川反馈的督察意见中,涉及我市共5大类35项整改任务16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项整改任务55条整改措施,占2018年应完成整改措施的32.7%。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35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35个,完成率94.9%。


与此同时,一批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得以补齐,久拖未决的环境问题得到整治。列为省级挂牌督办的古蔺县城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已整改到位;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完成工程平场、水资源论证批复、二期可研批复和项目核准等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的125个涉气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02个,整改完成率为81.6%,立案查处19件,处罚85万元。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的66个涉水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立案查处8件,处罚100余万元。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发现的55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49个,整改完成率为89.1%。



来源:泸州日报 记者 李瑞莉

编辑:刘勋 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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